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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7日:巴彦淖尔市经管中心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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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业内动态
发表时间: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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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1年9月7日:
从巴彦淖尔市农村牧区经营管理服务中心(巴彦淖尔市农牧业广播电视学校)获悉:为全面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和方针,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切实做好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9月7日上午,市经管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版)进行集中学习。该法于2021年6月10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常务委员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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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巴彦淖尔市农村牧区经营管理服务中心(巴彦淖尔市农牧业广播电视学校)获悉:为全面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和方针,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切实做好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9月7日上午,市经管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版)进行集中学习。该法于2021年6月10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安全生产法》全文共七章119条,新修订共涉及42条,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一是贯彻新思想新理念;二是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三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四是强化新风险防范应对;五是加大违法行为惩处。此次学习,主要就《安全生产法》的出台背景,以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比较全面的讲解。向参会人员详细解读了相关法律条文,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通过此次学习,全体干部职工一致认为,一是要从思想上和行动上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主动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并贯彻执行;二是要联系工作实际,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风险点展开“拉网式”摸排,并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台账式管理,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将安全问题整改落到实处;三是要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主线,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摆在首位,解决好群众身边突出的安全问题,持续做好农村牧区生态保护工作,共创优美、安全的生态环境。
来源:巴彦淖尔市农村牧区经营管理服务中心(巴彦淖尔市农牧业广播电视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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