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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中高考及端午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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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业内动态
发表时间: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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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时间2024年6月5日(农历2024年4月29日),星期三讯:龙口发布重要提醒。
近日
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中高考及端午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全文如下
全市各有关经营者和相关单位:
2024年中高考、端午节临近,为进一步规范中高考及端午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保护考生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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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2024年6月5日(农历2024年4月29日),星期三讯:龙口发布重要提醒。
近日
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中高考及端午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全文如下
全市各有关经营者和相关单位:
2024年中高考、端午节临近,为进一步规范中高考及端午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保护考生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现就规范龙口市市场价格经营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相关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增强社会责任感,依法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各餐饮、住宿、交通、文具等行业经营者要结合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灵活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价格和收费公示,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等行业经营者,严禁借中高考或节假日之机,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或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
四、利用网络平台提供客房预订、交通出行、外卖点餐等服务的相关行业经营者,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不得在折价、减价前临时显著提高标示价格,不得采用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价格,作为折价、减价的计算基准或者被比较价格。
五、各相关行业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不得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不得在预订订单生效情况下无正当理由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
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履职,加强中高考及端午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严肃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广大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如发现相关市场经营者的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票据凭证等资料,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4日
来源: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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